律政司司长 编辑
律政司司长,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三位香港政府部门级官员之一,主管香港律政司,专门负责香港政府的法律事务,包括提出所有刑事检控,并负有对香港所有罪案进行检控的最终责任、草拟政府提出的所有法案、以及为香港政府提供法律意见等;亦兼任: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当然委员、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主席、扑灭罪行委员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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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国强,大紫荆勋章,资深大律师,太平绅士,绰号“强国猿”,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第3任律政司司长、资深大律师,广东东莞人,曾出任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及广东省政协委员。在梁振英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时期,袁与时任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合称“政改三人组”。在任期间,他是其中一位未婚的问责官员。
梁爱诗,大紫荆勋章,太平绅士,香港人,籍贯广东省南海县盐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前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司长及香港行政会议成员。她是香港首名华人律政司司长,于2005年10月辞职,但继续出任政制发展小组成员到2005年12月为止。现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非官守委员。
黄福荣,金英勇勋章,绰号阿福,香港人,原是一名集装箱货车司机,2002年开始在中国内地做慈善工作。2010年4月14日,在青海省玉树2010年玉树地震中为拯救被压孤儿不幸罹难,终年45岁。香港政府于第三季追授金英勇勋章。香港政府提出将黄福荣遗体安葬于景仰园,如获家人答允,黄福荣将成为下葬景仰园的第一人,可是其家人婉拒此建议。黄福荣的遗体于4月18日经过深圳湾口岸运回香港,多名主要官员,包括律政司司长黄仁龙均出席在口岸举行的迎接仪式,灵柩并盖上香港特区区旗以示敬意。黄福荣的家人表示有意成立基金,帮助当地孤儿。
律政司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辖下的法律行政部门,由律政司司长主管,专门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法律事务,包括提出绝大部分刑事检控、草拟香港政府提出的所有法案、以及为香港政府提供法律意见。
律政司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辖下的法律行政部门,由律政司司长主管,专门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法律事务,包括提出绝大部分刑事检控、草拟香港政府提出的所有法案、以及为香港政府提供法律意见。
律政司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辖下的法律行政部门,由律政司司长主管,专门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法律事务,包括提出绝大部分刑事检控、草拟香港政府提出的所有法案、以及为香港政府提供法律意见。
律政司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辖下的法律行政部门,由律政司司长主管,专门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法律事务,包括提出绝大部分刑事检控、草拟香港政府提出的所有法案、以及为香港政府提供法律意见。
律政司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辖下的法律行政部门,由律政司司长主管,专门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法律事务,包括提出绝大部分刑事检控、草拟香港政府提出的所有法案、以及为香港政府提供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