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 (佛教) 编辑
想,佛教术语,五蕴之一,又可称想阴。想即思想之义,谓意识于六尘相应,对六麎境界取种种相的觉知,又称取相。为大地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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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法,又称遍大地法、十大地法 ,佛教术语,是心所的分类法之一,由说一切有部提出。有十种心所被分类为大地法之中,包括受、、思、触、欲、慧、念、作意、胜解、三摩地等十个心所。大地法可通于善、恶,与一切心相应俱起。
意,音译为末那,佛教术语,意指意识、意志、心灵。在早期佛教经典中,经常与心、识一同出现,被当成是同义词。但是它们三者之间又有一些不同。意较常被用来指人类思考、理智的功能,执行的功能,是六处、六根与六识之一。
无想定,古印度宗教修行禅定的境界之一,在此境界中,去除了心的思想及认知活动,使五蕴中的停止。佛教相信,修行无想定,可得生色界无想天,与灭尽定合称二无心定,佛教将它列为心不相应行法之一。
想受灭,又称为想知灭、想受灭定、灭受想定,佛教术语,义为与受灭,为等至的一种,是八解脱之一,在九次第定中,位于语行灭的第二禅和身行灭的第四禅之后。
想受灭,又称为想知灭、想受灭定、灭受想定,佛教术语,义为与受灭,为等至的一种,是八解脱之一,在九次第定中,位于语行灭的第二禅和身行灭的第四禅之后。
想受灭,又称为想知灭、想受灭定、灭受想定,佛教术语,义为与受灭,为等至的一种,是八解脱之一,在九次第定中,位于语行灭的第二禅和身行灭的第四禅之后。
想受灭,又称为想知灭、想受灭定、灭受想定,佛教术语,义为与受灭,为等至的一种,是八解脱之一,在九次第定中,位于语行灭的第二禅和身行灭的第四禅之后。
想受灭,又称为想知灭、想受灭定、灭受想定,佛教术语,义为与受灭,为等至的一种,是八解脱之一,在九次第定中,位于语行灭的第二禅和身行灭的第四禅之后。
想受灭,又称为想知灭、想受灭定、灭受想定,佛教术语,义为与受灭,为等至的一种,是八解脱之一,在九次第定中,位于语行灭的第二禅和身行灭的第四禅之后。
意,音译为末那,佛教术语,意指意识、意志、心灵。在早期佛教经典中,经常与心、识一同出现,被当成是同义词。但是它们三者之间又有一些不同。意较常被用来指人类思考、理智的功能,执行的功能,是六处、六根与六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