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宣布政使司 编辑
承宣布政使司,为中国明朝清朝两朝的省级地方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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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是对清朝行政区划——承宣布政使司的非正式称谓。乾隆以后,逐渐获得政府认可。至晚清时,已形成“汉地十八省”的概念。
明朝在建国之初仍然沿用元代的行省制,直至洪武九年废除行省,一级行政区“参以宋朝之典”,设立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分管民政、监察、军事。明中后期三司权力逐渐被巡抚制度接掌,巡抚常常成为各省权力统一的最高长官。
雄州,中国古代的州,在今天广东省南雄市一带。五代十国南汉乾亨四年在浈昌县置雄州,辖浈昌、始兴两县。宋开宝四年改雄州为南雄州,与河北东路雄州别,属广南东路。天圣元年因避仁宗赵祯讳,改浈昌为保昌。宣和二年赐保昌为郡。元至元十五年改南雄州为南雄路,领保昌、始兴两县。明洪武元年改路为府,辖保昌、始兴两县,属广东道。洪武二年改行中书省,九年改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南雄府属相随。清嘉庆十二年改府为南雄直隶州,直隶广东布政使司,裁去保昌县,领始兴一县。嘉庆十六年复升为府,次年又降为直隶州,直至清末。民国开始,改南雄州为南雄县,隶属广东省。
南直隶是明朝时期,由中央六部直辖的江南、江淮等地共十四府四直隶州的统称。原名“直隶”,永乐迁都之后,因废北平承宣布政使司,其所辖州府亦改为中央直辖。为区别两大直辖区,直隶故俗称南直隶,简称南直,或称南京。南直隶范围,相当于今江苏、安徽、上海两省一市。南直隶十八府州不设承宣布政使司,由北京六部直辖,南京六部兼管。
南直隶是明朝时期,由中央六部直辖的江南、江淮等地共十四府四直隶州的统称。原名“直隶”,永乐迁都之后,因废北平承宣布政使司,其所辖州府亦改为中央直辖。为区别两大直辖区,直隶故俗称南直隶,简称南直,或称南京。南直隶范围,相当于今江苏、安徽、上海两省一市。南直隶十八府州不设承宣布政使司,由北京六部直辖,南京六部兼管。
垦号为清朝时汉族或移民等向承宣布政使司依法申请许可,接受官府通知领取合法性垦照,再进行投资招佃,并开垦无主地,以独资企业或合资公司形式成立的土地开发单位,又称垦户;而如果依据法律另外取得业主的资格时,就会称作业主、业户。
垦号为清朝时汉族或移民等向承宣布政使司依法申请许可,接受官府通知领取合法性垦照,再进行投资招佃,并开垦无主地,以独资企业或合资公司形式成立的土地开发单位,又称垦户;而如果依据法律另外取得业主的资格时,就会称作业主、业户。
江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简称江西布政司,是明、清两朝在江西的省级行政机关“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司衙门驻南昌府。
湖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简称湖广布政使司、湖广布政司,是明朝在江汉平原和洞庭湖流域等地的一级行政区及其行政机关名,为当时的明朝15个一级行政区及13个承宣布政使司之一,辖地为今湖北省、湖南省全境,下辖15府2直隶州14散州108县。布政使司衙门驻武昌府位于现今湖北武汉市。
湖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简称湖广布政使司、湖广布政司,是明朝在江汉平原和洞庭湖流域等地的一级行政区及其行政机关名,为当时的明朝15个一级行政区及13个承宣布政使司之一,辖地为今湖北省、湖南省全境,下辖15府2直隶州14散州108县。布政使司衙门驻武昌府位于现今湖北武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