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宪草 编辑
政协宪草,全名“政治协商会议对五五宪草修正案草案”,是1946年中国国民党中国共产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青年党无党派社会贤达人士为中国和平建国大业而在政治协商会议和随后成立的宪法草案审议委员会上制定的宪法草案。该草案最早在1946年1月底形成决议案,4月初步成形,并在1946年11月22日由国民政府立法院通过,经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提交制宪国民大会审议。这部草案是中华民国大陆时期最后一个正式中华民国宪法草案,成为《中华民国宪法》的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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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修正草案,即宪政期成会宪法草案又称“昆明草案”,是1940年3月国民参政会下设的宪政期成会在五五宪草的基础上修改后的宪法草案。这部宪法草案是抗战期间第一次宪政运动的成果,并首次得到了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参与,成为训政时期的第一部融合多党智慧的宪法草案。但该草案从此并未继续得以采用,后来1946年政治协商会议和宪草审议委员会的制定的政协宪草基本未用该草案。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修正草案,即宪政期成会宪法草案又称“昆明草案”,是1940年3月国民参政会下设的宪政期成会在五五宪草的基础上修改后的宪法草案。这部宪法草案是抗战期间第一次宪政运动的成果,并首次得到了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参与,成为训政时期的第一部融合多党智慧的宪法草案。但该草案从此并未继续得以采用,后来1946年政治协商会议和宪草审议委员会的制定的政协宪草基本未用该草案。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修正草案,即宪政期成会宪法草案又称“昆明草案”,是1940年3月国民参政会下设的宪政期成会在五五宪草的基础上修改后的宪法草案。这部宪法草案是抗战期间第一次宪政运动的成果,并首次得到了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参与,成为训政时期的第一部融合多党智慧的宪法草案。但该草案从此并未继续得以采用,后来1946年政治协商会议和宪草审议委员会的制定的政协宪草基本未用该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