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作品 编辑
作品,亦称创作、创意成品、著作,是具有创作性,并且可以通过某种形式复制的成品。著作权法保障了这些创造性活动的表现形式。作品的创作者就是作者
1
相关
段落简称段,是文字作品中最基本的单位。
王学仲,原名王黾,表字黾子,一作表字黾,笔名夜泊、呼延夜泊,号滕固词人,晚号黾翁,斋名泼墨斋、己出楼,男,山东滕州人,中国书画家、诗人、文学家、文艺理论家。曾师从吴镜汀、徐悲鸿、李可染等书画家,擅山水、人物、花鸟。在诗词、文字作品、书法、绘画上皆有造诣,是“黾学”的创始人。
韵文是讲究格律的文体或文字作品,一些韵文使用同韵母的音节作句字结尾,以求押韵。押韵是指在某些句子的最后一个音节的韵母都相同或相近,使朗诵或咏唱时,产生铿锵和谐感。这些使用了同一韵母音节的地方,称为韵脚。具文学价值的韵文大多着重修辞。
作者指创作文字作品、艺术、科学等作品的人。
俗语就是惯用语,指约定俗成,广泛流行于某时某地的口语。从广义来看,俗语包括谚语、歇后语、常用的成语,但不包括并不通俗和古雅书面语中的成语,或名著中的名言警句;从狭义来看,俗语是具有地区特点的语言。俗语来源很广,既来自人民群众的口头创作,也和诗歌文字作品名句、格言警语、历史典故等有关连。
笔名是有些作家发表文字作品时,基于某种理由不以真实姓名发表而采用的化名。
司法周刊 是由中华民国司法院创办,属于报导司法领域的专业刊物。周刊于每周礼拜五出刊,全年51期,每期出刊1大张4个版面。第1版为重要司法新闻;第2及第3版为法学文字作品、司法实务及人文作品等;第4版以各法院新闻为主。且不定期择重要法学方面的文章,以及最新的司法实务印制成司法文选别册,随周刊寄送。周刊亦欢迎各界人士对于司法实务的见解、以及法学的观点阐述等之方面的投稿。
古文运动为唐宋两代改革文字作品体裁的运动,主要目的在于扭转写作骈文的风气,改为学习三代两汉的古文。
古文运动为唐宋两代改革文字作品体裁的运动,主要目的在于扭转写作骈文的风气,改为学习三代两汉的古文。
引言是写出作文字作品的目的,只是文章的开端。宜短,然后引入正题。引言是作为论文的引子,篇幅不用太多,除介绍题目的背景外,最重要的是必须表明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