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瓦尔巴条约 编辑
《斯瓦尔巴条约》初为《关于斯瓦尔巴行政状态条约》,是1920年由国际联盟主导,由挪威等18国签订的关于该岛的使用与主权问题之条约,后增加中国、西班牙等33国,如今缔约国为46国。该条约赋予缔约国的公民在此岛的逗留权与挪威本国公民相同,即可以无需申请、无需签证许可自由地进出该地,并且可以无时限地在此岛居住,除非违反挪威政府法律的任何行为。如今缔约国都有以上逗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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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欧护照联盟允许北欧各国公民——冰岛、丹麦、挪威、瑞典以及芬兰——在其他北欧国家自由旅行、居住,而无需提供任何旅游证件或居留证。2001年3月25日起,以上五国都皆成为申根区的成员国。法罗群岛属于北欧护照联盟的一部分,但是并没有加入申根区,而格陵兰岛以及斯瓦尔巴群岛则两者皆没有加入。然而格陵兰岛对所有的北欧国家都开放边境,并且允许所有北欧国家的公民进入其境内旅游、定居以及工作,而无需任何护照或其他证件证明。斯瓦尔巴群岛则根据斯瓦尔巴条约,亦同样允许其他北欧国家的公民自由定居或工作,但入境者需出示有效的旅行证件,而挪威公民在2022年则仍可以使用驾驶证等其他非旅行证件入境。另外,斯瓦尔巴群岛以及格陵兰岛的居民作为北欧国家公民一员,同样享有在其他北欧国家定居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