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总督 编辑
新加坡总督,中文别称星洲总督、星加坡总督,是殖民地时期英国派驻新加坡英国君主代表。新加坡前两名驻扎官为法夸尔和克劳福。新加坡在1826-1946年是由海峡殖民地总督所管治的,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新加坡脱离海峡殖民地,于1946年4月1日自成为独立的王室殖民地,从此新加坡不再由海峡殖民地总督管治,并改置新加坡总督一职。在1959年6月,新加坡获得自治地位,总督一职改由元首取代,至此新加坡总督仅历四任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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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立法局存在于1948年至1955年间,是新加坡在英国殖民地时期的立法机关,协助新加坡总督制定新加坡法律。
柏立基爵士,圣米迦勒及圣乔治爵级大十字勋章,英帝国官佐勋章,英国殖民地官员,1952年至1955年任香港辅政司、1955年至1957年任第三任新加坡总督、以及自1958年至1964年任第23任香港总督。
顾德爵士,GCMG,DL,英国殖民地官员,1953年至1957年担任新加坡布政司、1957年至1959年担任末任新加坡总督,新加坡自治邦在1959年成立后短暂出任元首,1960年至1963年出任末任北婆罗洲直辖殖民地总督。
詹逊爵士,KCMG,圣约翰美德勋章一译金逊爵士,英国殖民地官员,曾先后担任香港辅政司和新加坡总督等职。
新加坡布政司,1946年至1955年间称为新加坡辅政司,沿袭自1867年创置的海峡殖民地辅政司,是新加坡殖民地及其前身海峡殖民地在英国管治时期下所设置的公务员官职,地位仅次于海峡殖民地总督和后来的新加坡总督
柏立基爵士,圣米迦勒及圣乔治爵级大十字勋章,英帝国官佐勋章,英国殖民地官员,1952年至1955年任香港辅政司、1955年至1957年任第三任新加坡总督、以及自1958年至1964年任第23任香港总督。
新加坡布政司,1946年至1955年间称为新加坡辅政司,沿袭自1867年创置的海峡殖民地辅政司,是新加坡殖民地及其前身海峡殖民地在英国管治时期下所设置的公务员官职,地位仅次于海峡殖民地总督和后来的新加坡总督
新加坡布政司,1946年至1955年间称为新加坡辅政司,沿袭自1867年创置的海峡殖民地辅政司,是新加坡殖民地及其前身海峡殖民地在英国管治时期下所设置的公务员官职,地位仅次于海峡殖民地总督和后来的新加坡总督
新加坡布政司,1946年至1955年间称为新加坡辅政司,沿袭自1867年创置的海峡殖民地辅政司,是新加坡殖民地及其前身海峡殖民地在英国管治时期下所设置的公务员官职,地位仅次于海峡殖民地总督和后来的新加坡总督
新加坡布政司,1946年至1955年间称为新加坡辅政司,沿袭自1867年创置的海峡殖民地辅政司,是新加坡殖民地及其前身海峡殖民地在英国管治时期下所设置的公务员官职,地位仅次于海峡殖民地总督和后来的新加坡总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