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审查委员会 编辑
机构审查委员会也称为独立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委员会或研究伦理委员会,机构审查委员会负责批准、监测和审查涉及人类的生物医学和行为研究。该委员会通过对研究课题进行风险-收益分析,以确定课题是否应该进行研究。该委员会的目的是要保护研究对象参的权利和福利。许多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一道,也设立了国家、区域或地方机构审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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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宏恩,台湾政治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美国史丹佛大学法学博士,卫生福利部药师惩戒委员会委员,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人体研究伦理审查会委员,台北荣民总医院机构审查委员会委员,台北市立联合医院人体试验委员会委员,中央研究院台湾生物数据库伦理治理委员会委员,消费者文教基金会法律委员会委员,曾任政治大学基础法学中心主任,研究生物医学伦理及基因科技伦理与法律、以及传统法律方面的民法亲属继承及离婚后子女监护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