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中华民国政治人物,高雄市茄萣区人,为高雄地方派系台湾地方派系大老林仙保庶子。原为中国国民党籍,年仅二十九岁就进入国会,曾连任四届立法委员,并一路获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长期提拔、扶摇直上,台湾媒体称其为“马系大将”,历任中国国民党青年团总团长、国民党政策委员会执行长等多项重要党职,年仅三十八岁当上中国国民党副主席,曾参加2006年倒扁运动游行。2012年1月2012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失败后,于同年2月6日接任行政院秘书长,至7月2日前并为行政院法务部廉政署。同年6月29日因林益世索贿案嫌疑而辞职,7月3日遭国民党开除党籍,2013年4月30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审依公务员假借职务恐吓得利罪、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林益世有期徒刑7年4个月,褫夺公权5年,并科罚金新台币1,580万元。2016年2月26日,高等法院改依违背职务收贿等罪,判处林益世有期徒刑13年6月,褫夺公权8年,并科罚金新台币1,580万元。
沈若兰,台湾高雄市林园区人,曾任小学教师,为前台湾省议会议员林仙保的侧室,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之母,因涉及林益世索贿案,于2012年10月25日,遭最高法院检察署特侦组依贪污治罪条例第4条第1项第5款“违背职务行为收受贿赂”、第15条“隐匿贪污犯罪所得财物”、刑法第356条之“损害债权罪嫌”提起公诉。2013年4月30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宣判,沈若兰获判无罪。2016年2月26日,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判决,依湮灭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5个月,得易科罚金15万元,贪污、洗钱部分维持无罪。高检署检察官不服二审贪污、洗钱部分判决,上诉至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