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数 编辑
审计是对资料作出证据搜集及分析,以评估企业财务状况,然后就资料及一般公认准则之间的相关程度作出结论及报告。审计就有关经济活动及事件之声明主张,与有关之既定准则之相符程度,以有系统的方式客观地搜集并评估相关证据,作为审定相符程度之依据,并将审核结果传达予利害关系人。进行审计的人员必需有独立性及具相关专业知识。审计准则公报由于各国之情形及需求不同,各国之审计准则公报常有差异。常见的财务审计有以下四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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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辖下的独立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部门,也是香港历史最悠久的部门之一,专责为政府的账目核数,部门享有广泛权力,可查阅政府部门的纪录;要求任何公职人员解释账目,提供任何署长认为必需的资料;审计署署长是香港公职人员,根据《香港法例》第122章《核数条例》执行职务时,亦毋须听命于任何人士或机构,署长职位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委任。
审计署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辖下的独立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部门,也是香港历史最悠久的部门之一,专责为政府的账目核数,部门享有广泛权力,可查阅政府部门的纪录;要求任何公职人员解释账目,提供任何署长认为必需的资料;审计署署长是香港公职人员,根据《香港法例》第122章《核数条例》执行职务时,亦毋须听命于任何人士或机构,署长职位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委任。
审计署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辖下的独立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部门,也是香港历史最悠久的部门之一,专责为政府的账目核数,部门享有广泛权力,可查阅政府部门的纪录;要求任何公职人员解释账目,提供任何署长认为必需的资料;审计署署长是香港公职人员,根据《香港法例》第122章《核数条例》执行职务时,亦毋须听命于任何人士或机构,署长职位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委任。
审计署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辖下的独立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部门,也是香港历史最悠久的部门之一,专责为政府的账目核数,部门享有广泛权力,可查阅政府部门的纪录;要求任何公职人员解释账目,提供任何署长认为必需的资料;审计署署长是香港公职人员,根据《香港法例》第122章《核数条例》执行职务时,亦毋须听命于任何人士或机构,署长职位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委任。
审计署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辖下的独立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部门,也是香港历史最悠久的部门之一,专责为政府的账目核数,部门享有广泛权力,可查阅政府部门的纪录;要求任何公职人员解释账目,提供任何署长认为必需的资料;审计署署长是香港公职人员,根据《香港法例》第122章《核数条例》执行职务时,亦毋须听命于任何人士或机构,署长职位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