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津美治郎 编辑
梅津美治郎出生于大日本帝国大分县大日本帝国陆军大将,第二次世界大战甲级战犯中国抗日战争主犯之一。曾经有段时间从继父姓是永。幼年时期进入济济黉中学就读,后转入陆军幼年学校陆军士官学校,最后于陆军大学校以第23期首位的成绩毕业。担任过关东军总司令官、参谋总长等职务。
1
相关
何梅协定》,就解决河北事件问题,1935年6月9日日本帝国中国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向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代理委员长何应钦提出梅津致何应钦备忘录初案,6月11日又向何应钦提交备忘录正式文本,备忘录内容构成对中国主权侵害。
《何梅协定》,就解决河北事件问题,1935年6月9日日本帝国中国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向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代理委员长何应钦提出梅津致何应钦备忘录初案,6月11日又向何应钦提交备忘录正式文本,备忘录内容构成对中国主权侵害。
关东军司令官官邸位于满洲国首都新京市新发路,日本关东军司令部大楼的西面100余米处,由主楼及卫队营房等附属建筑组成,为关东军司令部的配套工程。官邸主楼是一座掩映在园林中的仿德国城堡式二层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3249平方米,于1933年始建,1934年落成。主楼立面采用颜色深浅不一的褐色面砖,色彩斑驳陆离,白色檐口上方覆黑色铜瓦,整体上给人古色古香之感。官邸内的装饰极为富丽堂皇,一楼为活动之所,设有会客厅及台球室等接待及娱乐设施;二楼用日本风格加以装饰,为司令官及其家属的居住区域。该官邸落成后,先后有菱刈隆、南次郎、植田谦吉、梅津美治郎、山田乙三五位日本关东军司令官居住于此。1945年光复后,这里改为国民革命军新一军司令长官官邸;1948年由长春市中苏友好协会使用;1953年改为中共长春市委招待所;1956年变为只接待中央领导的中共吉林省委1号招待所;1985年改为松苑宾馆。官邸旧址已被定为长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