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炳兴 编辑
江炳兴,中华民国 台湾省台中市大里区人,毕业于台中一中陆军军官学校第33期学生,基督教徒。因参与台湾独立运动入狱,后因策画与其他政治犯共同劫械越狱、并联合狱外人士武装革命推翻国民党政府而再次遭逮捕,后由中华民国总统蒋中正亲自批示枪决,是为“泰源事件”。这是1947年二二八事件后第一件已达付诸行动阶段的武装革命,也是台湾战后时期继1958年海军台湾独立案案、1958年黄埔军校台籍军官案、1961年“苏东启案”等大小案件后再一次计划以武力号召台湾独立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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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金河,台湾政治犯,云林县虎尾人。陆军一等兵,1961年因发表台湾独立言论,遭判刑15年。1970年与江炳兴等共同领导泰源事件而遭枪决,过世时年仅32岁。
詹天增,台湾政治犯,台北县金山乡人。海军陆战队上等通信兵,1961年因发表台湾独立言论,遭判刑12年。狱中曾翻译日本前总理夫人佐藤寛子的文章〈首相夫人甘苦谈〉,刊载于《拾穗》237期。1970年2月,与江炳兴、郑金河等共同领导泰源事件而遭枪决,年仅3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