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永和,男,河南辉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副部长,中共河南省委副书记,河南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
河南省革命造反派总指挥部或称河南省造反总司令部,简称河南造总、河造总。中国文化大革命期间河南省的造反派群众组织之一。与十大总部一起得到河南省军区支持,与河南二七公社对立。河造总被当时的中共中央定性为“犯过方向、路线错误的造反派”。1968年1月成立的河南省革命委员会,十二名河造总成员成为委员,三人被选为常委。1968年8月10日宣布解散。
胡尚礼,男,山西解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人物,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曾任武汉军区政治部副主任,河南省军区政治委员,河南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第四、五届全国人大代表。
河南省革命造反派总指挥部或称河南省造反总司令部,简称河南造总、河造总。中国文化大革命期间河南省的造反派群众组织之一。与十大总部一起得到河南省军区支持,与河南二七公社对立。河造总被当时的中共中央定性为“犯过方向、路线错误的造反派”。1968年1月成立的河南省革命委员会,十二名河造总成员成为委员,三人被选为常委。1968年8月10日宣布解散。
河南省革命造反派总指挥部或称河南省造反总司令部,简称河南造总、河造总。中国文化大革命期间河南省的造反派群众组织之一。与十大总部一起得到河南省军区支持,与河南二七公社对立。河造总被当时的中共中央定性为“犯过方向、路线错误的造反派”。1968年1月成立的河南省革命委员会,十二名河造总成员成为委员,三人被选为常委。1968年8月10日宣布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