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传染病指的是各政府在其传染病防治法规内,条列出特定项目的传染病发生时,医师或医疗机构需向卫生主管机关报告,并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治疗甚至隔离等措施。被列为法定传染病者通常是具传播速度快、病情严重、致死率高等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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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病院,为台湾日治时期专门治疗与收容传染病患者的传染病院及隔离病舍。透过警察、医生等检疫委员的调查,将患有传染病之病人进行隔离。传染病检疫手段包括海港检疫、设置检疫委员、成立消毒班、交通管制、卫生宣导等。1896年制订的《台湾传染病预防规则》中,列出以下十种法定传染病:霍乱、痢疾、伤寒、副伤寒、天花、斑疹伤寒、猩红热、白喉、流行性脑膜炎、鼠疫。
台南避病院为台湾日治时期设于台南市的的一所医院,专门治疗法定传染病患者,目前仅存一栋主建物,研判兴建于大正前后,地址为台南市中西区民生路二段402号。
NDM-1肠道菌感染症,又称多重抗药性肠道菌感染症,是一种法定传染病。由带着可产生NDM-1脢基因的大肠杆菌与克雷伯氏肺炎杆菌所引起的疾病,特征是对碳青霉烯类抗生素等Β-内酰胺类抗生素出现抗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