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署 编辑
法律援助署是政务司司长办公室辖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部门,专门向香港市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现任署长为庄因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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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服务局是根据《法律援助服务局条例》成立的独立香港法定机构,负责就法律援助政策向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供意见。该局在不干预法律援助署的日常运作下,监察该署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援助服务局是根据《法律援助服务局条例》成立的独立香港法定机构,负责就法律援助政策向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供意见。该局在不干预法律援助署的日常运作下,监察该署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援助服务局是根据《法律援助服务局条例》成立的独立香港法定机构,负责就法律援助政策向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供意见。该局在不干预法律援助署的日常运作下,监察该署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
法定代表律师办事处是根据《法定代表律师条例》建立,独立于香港法律援助署辖下的其他单位,负责代表未成年及无行为能力者的有关利益。法定代表律师由法律援助署邝宝昌太平绅士兼任,助理法定代表律师为陈妙娟。
杜浩成香港法律专业人士,1962年出生,2006年8月上任为东区裁判法院裁判官后,曾被揭发疏忽。早年,杜浩成曾经当任香港法律援助署法律援助计划律师。之后,杜浩成在香港私人执业。 在1994年,杜浩成加入前律政司。在1997年时,杜浩成任高级政府律师至2006年,改任裁判官。他多次审理处理涉及社运人士案件,不少判决均引起争议,有传媒质疑苛待社运人士、处事不公。
旺角政府合署是香港一座香港政府合署,位处于香港九龙旺角联运街30号,为香港的一座政府办公大楼,邻近旺角东站,内有油尖旺区议会、社会福利署、劳工处、教育局、法律援助署九龙及新界分署等政府部门的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