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渊源 编辑
法的渊源,简称法源,基本含义是法的来源或法的栖身之所,亦称法律的形式,指在某特定国家或政权的法律存在形式。法的渊源一词发源于古罗马的Fontes juris,普遍使用法的渊源一词的是英美法系的学者,且该概念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法学研究中也广泛使用。法的渊源是法理学中的重要概念。
该理论将某国家、政权或某具体领域的法律在理论上视为一个整体,可以帮助理解某一国家、政权、某具体领域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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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法,就是以个案判例的形式表现出的法律规范,以遵循先例的法律原则作为其建立的基础。简单而言,作为判例的先例对其后的案件具有法律约束力,可以成为日后法官审判类似案件的基本准则。当然,法院有上级和下级之分,例如原讼庭先前的判例约束不了上诉法庭的判决。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为主要的法律渊源,以遵循先例为主要的司法审判原则。但在现今一些欧陆法系国家司法体制中,亦将判例法当作一种司法裁量上的辅助标准,且多为其上级法院与下级法院默认下的习惯。
判例法,就是以个案判例的形式表现出的法律规范,以遵循先例的法律原则作为其建立的基础。简单而言,作为判例的先例对其后的案件具有法律约束力,可以成为日后法官审判类似案件的基本准则。当然,法院有上级和下级之分,例如原讼庭先前的判例约束不了上诉法庭的判决。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为主要的法律渊源,以遵循先例为主要的司法审判原则。但在现今一些欧陆法系国家司法体制中,亦将判例法当作一种司法裁量上的辅助标准,且多为其上级法院与下级法院默认下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