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责任 编辑
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补偿、强制履行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即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即所做行为应遵守相关法律条文之义务, 若违反便需接受法律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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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中文原意为“本任应管办一切分所应为之事”;可以分为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亦可指个人或组织的责任。通常是指因为某种规范或当事人间约定,而发生使当事人负有某种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一般说来,发生法律责任的要件是比发生道义责任的要件更加严谨些,效果也更加严厉,但这也不一定。
预期的错误与遗漏是一个英文短语,用于减少在合约相关文件中,因提供潜在的不正确或不完整资讯而可能负上法律责任的动作。
法律豁免权又称法律豁免、免于起诉,是一种法律地位,在这种地位下,个人或实体不会因违法行为而被追究责任。这种法律豁免可以免于刑事起诉,也可以免于法律责任,或者两者兼有。常见的法律豁免权有议会豁免权和证人豁免权。
归因,也译作归责,是将法律责任延伸至实际未实施犯罪行为的被告的法律学说 。“归因”这一概念是由奥地利心理学家弗里茨·海德于1927年提出,他认为人类对于已经发生事件的原因的“社会推论”或“知觉感受”。这是对于过去记忆的回溯,也是一种找寻“最初发心”的溯因推理。也就是说,“归因”起初是一个社会心理学概念。后来,这一概念延伸至法律领域。
责任,中文原意为“本任应管办一切分所应为之事”;可以分为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亦可指个人或组织的责任。通常是指因为某种规范或当事人间约定,而发生使当事人负有某种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一般说来,发生法律责任的要件是比发生道义责任的要件更加严谨些,效果也更加严厉,但这也不一定。
在刑法中,限定刑事责任是指被告虽然触犯了法律,但不应法律责任全部刑事责任,因为他们存在精神问题。不过所谓精神问题往往是被告为自己辩护时所找的理由。
法律豁免权又称法律豁免、免于起诉,是一种法律地位,在这种地位下,个人或实体不会因违法行为而被追究责任。这种法律豁免可以免于刑事起诉,也可以免于法律责任,或者两者兼有。常见的法律豁免权有议会豁免权和证人豁免权。
因果关系是在刑法、侵权法等法律领域认定行为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的一个考虑因素,即行为人的行为应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才能为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在大陆法系刑法学上,因果关系是结果犯的构成要件。
因果关系是在刑法、侵权法等法律领域认定行为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的一个考虑因素,即行为人的行为应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才能为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在大陆法系刑法学上,因果关系是结果犯的构成要件。
因果关系是在刑法、侵权法等法律领域认定行为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的一个考虑因素,即行为人的行为应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才能为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在大陆法系刑法学上,因果关系是结果犯的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