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罗群岛 编辑
法罗群岛是丹麦王国海外领地。地理位置介乎挪威海和北大西洋中间,处于挪威到冰岛之间距离一半的位置。
8
图片 0 图片
评论 0 评论
匿名用户 · [[ show_time(comment.timestamp) ]]
[[ nltobr(comment.content) ]]
相关
基尔条约》是瑞典和丹麦-挪威于1814年1月14日签订的条约。在拿破仑战争战败的丹麦国王把挪威割让予瑞典国王,以换取瑞典在波美拉尼亚的控制权。然而,条约内容从未正式实行。普鲁士在维也纳会议得到了波美拉尼亚;而挪威宣告独立,颁布宪法,选出克里斯蒂安八世为挪威国王。瑞典挥军挪威后不久,挪威便答应与瑞典结成君合。《基尔条约》特别指出挪威的三个属土──格陵兰、冰岛和法罗群岛并不随着挪威割让予瑞典,而是继续与丹麦结成联合。
丹麦,北欧国家和主权国家丹麦王国下的主要构成国,政体为君主立宪制下的议会民主制,首都在哥本哈根,与丹麦王国架构下的两个构成国法罗群岛和格陵兰组成丹麦王国,是全球最北端的国家。由于丹麦和挪威、瑞典有着相近的语言、文化和历史,合称为斯堪地那维亚国家。丹麦是欧洲联盟成员国,经济高度发达,同时是个典型的福利国家,贫富差距极小,为世界高度发达国家。丹麦也是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创始会员国之一。丹麦现任君主是玛格丽特二世女王,中央政府拥有相当大的权力,并负责属地法罗群岛和格陵兰的部分事务。
斯堪的那维亚语支或北日耳曼语支,是印欧语系-日耳曼语族的一个分支,包括通行于斯堪的纳维亚地区、芬兰的一部分地区,以及法罗群岛和冰岛的语言。
丹麦王国宪法 是丹麦王国的宪法,适用于丹麦、格陵兰岛和法罗群岛。丹麦第一部宪法是1849年通过的并几经修改,目前的宪法是1953年修订的,丹麦王国宪法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宪法之一。
斯温岛法罗群岛东北部岛屿,位于木岛与博罗伊岛以东。总面积27.4平方公里,为法罗群岛第10大岛屿。岛上总人口38 。Svínoy一词源于古诺尔斯语,意为“猪猡岛”。
昆岛,为法罗群岛东北部的一个岛屿,西边为卡尔斯岛,东边为博罗伊岛。该岛总面积35.5平方公里,为法罗群岛第8大岛。该岛总人口141,人口密度4人/km²。该岛组成为单独的一个市镇昆诺伊市镇,市镇内有两个居民点,分别为西岸的昆诺伊村和东南岸的Haraldssund村。该岛最高点海拔830米。
丹麦王国,通称丹麦,是一个由丹麦、法罗群岛和格陵兰组成的君主立宪制的复合制,三者依照“王国邦联制”的原则组成统一的君主立宪制的国家。掌握领导权的丹麦,控制其余地区的司法、行政和立法权力。根据《法罗群岛地区自治法案》,法罗群岛构成王国人民的一个群体。《格陵兰自治法案》没有类似定义,而把格陵兰人民称为根据国际法有权进行民族自决的一群特殊人民。
托尔斯港市镇法罗群岛法罗群岛市镇,包括首府托尔斯港及周边村庄。市镇范围覆盖斯特莱默岛的南半部及附近的三个小岛:诺尔岛、马岛和科尔特岛。市镇面积为173平方公里,人口数量为22,346人,占整个群岛人口的42.2%。
卡尔斯岛法罗群岛东北部岛屿,位于东岛和昆岛之间。岛名的原意是“男人岛”,而西边昆岛的原意是“女人岛”。总面积30.9平方公里,总人口79人。该岛形状狭长,因而昵称“长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