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耗 编辑
火耗,又称火耗银。“火耗”一词原本指零碎白银经火镕铸成银锭或元宝过程中所生的损耗,后引申指古中国清朝于正规税粮或税金之外的一种附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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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羡归公又称火耗归公,中国历史上,地方官向民众征收税金时,会以运送与镕铸等耗损为由,多征银两,更称为火耗或耗羡,但耗羡的范围大于火耗,耗羡还包含雀鼠耗等。
耗羡归公又称火耗归公,中国历史上,地方官向民众征收税金时,会以运送与镕铸等耗损为由,多征银两,更称为火耗或耗羡,但耗羡的范围大于火耗,耗羡还包含雀鼠耗等。
平余,意为“平色之余”,亦称“余平”、“随平”,是明、清时各地在征收正项赋税期间,以加派、加征的形式多收以解送给户部的份额。平余在火耗之外,加重民负。乾隆时曾下令革除,但此后仍暗地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