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眼少女案是2019年香港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期间发生的一宗对于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中香港警队的批评,使独眼纱布成为了香港抗争运动的象征之一。在8月11日深水埗示威活动当晚,一位报称担任义务救护员的女性在弥敦道近尖沙咀警署被疑似香港警察的布袋弹击中其右眼。少女K因此成为了《纽约时报》的头版。翌日12日,网民在香港国际机场发起“警察还眼集会”,首次出现“黑警还眼”口号。13日,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指“未与事主落口供前不会拘捕,但下一步则需要法律上考虑,不能现时作保证需要寻求指示”。29日,少女K透过民间记者会发布短片。后来警察以调查事件为由,以法庭手令向伊利沙伯医院取得爆眼女子的医疗报告。由于是次搜证未得女子知情和同意,女子认为这侵犯了她在法庭提诉讼的权力,此外有人担心报告可能构成包括暴动罪等罪名的证据,使少女被拘捕及起诉,而警方拒绝就此回应,爆眼少女申请司法复核警方公开报告内容,及后被上诉庭判败诉,需要向香港警务处支付讼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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