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特许状,又译英廷敕书、英皇制书、皇家宪章,是一种由英国君主签发的正式文书,类似于皇室制诰,专门用于向个人或者法人团体授予特定的权利或者权力,不少英国城市地位、特许公司、大学等重要机构都是透过颁发皇家特许状而设立。不同于令状及任命状,皇家特许状一般永久有效。
不列颠南非公司,由塞西尔·罗兹通过合并中央研究协会和探索有限公司建立,是一家拥有皇家特许的特许公司。公司是效仿不列颠东印度公司建立的,目标是殖民、开发南非、中非,和其他国家一起瓜分非洲。第二代亚伯科恩公爵詹姆斯·汉密尔顿和阿尔弗雷德·拜特等名人都是公司的董事。
北婆罗洲渣打公司,又叫做北婆罗洲特许公司或英属北婆罗洲公司,是一个在1881年开始负责管理英属北婆罗洲的特许公司。1888年,北婆罗洲成为大英帝国的保护国,但保留内部自治。1890年,渣打公司开始管理纳闽直辖殖民地,一直到1905年纳闽成为海峡殖民地的一部分为止。1946年,北婆罗洲成为大英帝国的直辖殖民地。渣打公司的格言是“”,代表着"我继续并完成"。公司的首任董事长是阿尔弗雷德·丹特。
皇家特许状,又译英廷敕书、英皇制书、皇家宪章,是一种由英国君主签发的正式文书,类似于皇室制诰,专门用于向个人或者法人团体授予特定的权利或者权力,不少英国城市地位、特许公司、大学等重要机构都是透过颁发皇家特许状而设立。不同于令状及任命状,皇家特许状一般永久有效。
葡萄牙东印度公司,是葡萄牙国王费利佩四世谋划成立的一个仅存在短暂时间的特许公司,以掌管和保障葡属印度殖民地的权益,以及在伊比利亚联盟之后对抗英国和荷兰的海上贸易强权。
丹麦西印度公司,或称丹麦西印度几内亚公司,是丹麦-挪威联合王国的特许公司,以此来控制丹麦属西印度群岛等殖民地。丹麦西印度公司最初名叫丹麦非洲公司,是由芬兰人、荷兰人和德国人在德国的格吕克斯塔特成立。他们的主要贸易活动在丹麦黄金海岸,也就是如今的加纳。1671年,丹麦非洲公司与创建于1670年11月20日的丹麦西印度公司合作,并在1671年3月11日得到丹麦-挪威联合王国国王克里斯蒂安五世的特许。
德意志西阿非利加公司,简称西非公司,是1885年成立德国的一家特许公司。该家公司开发了徳属西非的两个保护国——多哥和喀麦隆,但不同于德属东非的情况,并未直接统治之。
皇家特许状,又译英廷敕书、英皇制书、皇家宪章,是一种由英国君主签发的正式文书,类似于皇室制诰,专门用于向个人或者法人团体授予特定的权利或者权力,不少英国城市地位、特许公司、大学等重要机构都是透过颁发皇家特许状而设立。不同于令状及任命状,皇家特许状一般永久有效。
北婆罗洲渣打公司,又叫做北婆罗洲特许公司或英属北婆罗洲公司,是一个在1881年开始负责管理英属北婆罗洲的特许公司。1888年,北婆罗洲成为大英帝国的保护国,但保留内部自治。1890年,渣打公司开始管理纳闽直辖殖民地,一直到1905年纳闽成为海峡殖民地的一部分为止。1946年,北婆罗洲成为大英帝国的直辖殖民地。渣打公司的格言是“”,代表着"我继续并完成"。公司的首任董事长是阿尔弗雷德·丹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