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登朝 编辑
王登朝,陕西咸阳人,原是深圳罗湖公安分局三级警督,兼任负责2011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安保任务的深圳保安公司第七公司经理。早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2012年3月12日,孙中山逝世87年纪念日前夕,他和朋友准备在莲花山举办一个纪念活动,宣传民主思想,但警方早在3月8日将王登朝逮捕,送入罗湖区看守所。案件二审2013年2月7日在深圳中院开庭。11月1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登朝犯贪污罪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王登朝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万元,继续追缴王登朝贪污赃款,返还被害单位深圳市保安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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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全璋,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五莲县人,维权律师的代表人物之一。在北京执业,常代理敏感案件、大量代理法轮功信仰案做无罪辩护、农民土地案、基督徒案,维护弱势群体利益,以健全法治为主要领域,例如山东记者齐崇淮案、原三级警督王登朝案的辩护申诉等。他主张“就得不断碰撞抗争”。2015年中国709维权律师大抓捕事件被政府抓走后,杳无音讯超过一千天,成为“709案最后一人”,据称期间曾遭电击等酷刑。NHK《消失的律师》纪录片,拍摄中国维权律师王全璋无故被捕后,妻子李文足四处奔走只求见上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