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 (行政区划) 编辑
班是大韩民国韩国行政区划最底层的区划名称,上级为或统。班相当于中国大陆的居民小组村民小组。1938年日本在朝鲜推行的“爱国班”是班制度的起源,大韩民国建国后先后改称“国民班”、“再建班”,1975年定为现名。每一班通常包含20到100户,并每月召开班常会。韩国民主运动以来,班与统逐渐从自上而下的统治末梢,转变为以沟通邻里为主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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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韩民国的行政区划主要将全国划分为1个特别市、1个特别自治市、6个广域市、8个道、以及1个特别自治道,这17个一级行政区称为“广域地方自治团体”。广域地方自治团体以下为二级行政区,分为属于“基础地方自治团体”的75个市、82个郡、15个特定市、69个区,以及不具地方自治团体身份的32个区、2个行政市。以下又分为面、邑、洞,再分为里、统,又再向下为最基层的
大韩民国的行政区划主要将全国划分为1个特别市、1个特别自治市、6个广域市、8个道、以及1个特别自治道,这17个一级行政区称为“广域地方自治团体”。广域地方自治团体以下为二级行政区,分为属于“基础地方自治团体”的75个市、82个郡、15个特定市、69个区,以及不具地方自治团体身份的32个区、2个行政市。以下又分为面、邑、洞,再分为里、统,又再向下为最基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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