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美修好条约 编辑
《琉美修好条约》是琉球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代表于1854年7月11日在首里城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该条约的中文版正本无名称,后被日本政府命名为“亚米利加合众国琉球王国政府间之定约”。琉球方面代表为尚宏勋、马良才,美国方面的代表为马休·佩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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