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权 编辑
生育权,又称生殖权利,是一项基本人权。1968年联合国国际人权会议通过的《德黑兰宣言》提出“父母享有自由负责决定子女人数及其出生时距之基本人权”。1979年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以国际公约的形式规定男女“有相同的权利自由负责地决定子女人数和生育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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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教育是关于人类的性的教育,内容包括情感关系和责任、人类的性生殖器结构、人类性行为、有性生殖、最低合法性交年龄、生殖健康、生育权、安全性行为、避孕以及性禁欲。涵盖以上范畴的性教育称为综合性性教育。性教育的常见提供者/组织包括父母等照顾者、正规学校课程和公共卫生活动。
计划生育,又称家庭计划、节制生育,常见方法有生育控制、增加家庭生育的间隔时间,从而减轻人口压力与家庭负担。早在公元1798年,英国牧师托马斯·罗伯特·马尔萨斯发表《人口学原理》,他认为只有自然原因、灾难、道德限制和罪恶才能限制人口过度增长。联合国《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行动纲领》明确规定:“计划生育方案的目标必须使夫妇和个人能生育权、拥有这样做的信息和手段、确保知情选择和全面提供安全有效的方法。……不应采用任何形式的强迫形式。……政府的计划生育目标应针对信息和服务的不足。人口目标尽管是政府发展战略的一个合理部分,但不应以指标或配额方式强迫推行计划生育。”
性教育是关于人类的性的教育,内容包括情感关系和责任、人类的性生殖器结构、人类性行为、有性生殖、最低合法性交年龄、生殖健康、生育权、安全性行为、避孕以及性禁欲。涵盖以上范畴的性教育称为综合性性教育。性教育的常见提供者/组织包括父母等照顾者、正规学校课程和公共卫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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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又称家庭计划、节制生育,常见方法有生育控制、增加家庭生育的间隔时间,从而减轻人口压力与家庭负担。早在公元1798年,英国牧师托马斯·罗伯特·马尔萨斯发表《人口学原理》,他认为只有自然原因、灾难、道德限制和罪恶才能限制人口过度增长。联合国《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行动纲领》明确规定:“计划生育方案的目标必须使夫妇和个人能生育权、拥有这样做的信息和手段、确保知情选择和全面提供安全有效的方法。……不应采用任何形式的强迫形式。……政府的计划生育目标应针对信息和服务的不足。人口目标尽管是政府发展战略的一个合理部分,但不应以指标或配额方式强迫推行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又称家庭计划、节制生育,常见方法有生育控制、增加家庭生育的间隔时间,从而减轻人口压力与家庭负担。早在公元1798年,英国牧师托马斯·罗伯特·马尔萨斯发表《人口学原理》,他认为只有自然原因、灾难、道德限制和罪恶才能限制人口过度增长。联合国《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行动纲领》明确规定:“计划生育方案的目标必须使夫妇和个人能生育权、拥有这样做的信息和手段、确保知情选择和全面提供安全有效的方法。……不应采用任何形式的强迫形式。……政府的计划生育目标应针对信息和服务的不足。人口目标尽管是政府发展战略的一个合理部分,但不应以指标或配额方式强迫推行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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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又称家庭计划、节制生育,常见方法有生育控制、增加家庭生育的间隔时间,从而减轻人口压力与家庭负担。早在公元1798年,英国牧师托马斯·罗伯特·马尔萨斯发表《人口学原理》,他认为只有自然原因、灾难、道德限制和罪恶才能限制人口过度增长。联合国《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行动纲领》明确规定:“计划生育方案的目标必须使夫妇和个人能生育权、拥有这样做的信息和手段、确保知情选择和全面提供安全有效的方法。……不应采用任何形式的强迫形式。……政府的计划生育目标应针对信息和服务的不足。人口目标尽管是政府发展战略的一个合理部分,但不应以指标或配额方式强迫推行计划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