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事变 编辑
皖南事变又称为新四军事件,此间的“皖南”即指事变发生地区——安徽南部,而新四军则是指中国共产党辖下,分别由叶挺项英任正副军长,袁国平任政治部主任的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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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四军第1师,全称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第一师,皖南事变后由苏北指挥部编成,师长粟裕,政治委员刘炎,政治部主任钟期光,下辖第1旅、第2旅、第3旅,初期为1.2万余人,后期为3.1万余人。
新四军第2师,全称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第二师,皖南事变后由江北指挥部及所属部队编成,师长张云逸,政委郑位三,下辖第4、第5、第6旅和津浦路东、西两个联防司令部。最初全师共18000余人。
新四军第3师,全称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第三师,皖南事变后由活动在淮海、盐阜地区的八路军第5纵队编成,师长兼政委黄克诚,参谋长彭雄,政治部主任吴法宪,辖3个旅及盐阜军区、淮海军区、皖东北保安司令部。最初全师共20000余人。
张鼎丞,又写为张鼎亟,原名张福仁,男,福建永定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一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鼎丞于1928年领导永定暴动,曾担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兼土地人民委员、福建省苏维埃政府主席,红军长征后,奉命留守苏区坚持游击战争。在抗战期间,担任新四军第二支队司令员。皖南事变后,任新四军第七师师长、中共中央党校二部主任。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任华中军区司令员、中共中央华东局常委兼组织部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共福建省委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文革期间受迫害,后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81年因病逝世。
叶挺,原名叶为询,表字希夷,广东惠阳客家人,为国民革命名将,亦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创始人之一。八一南昌起义前敌总指挥,新四军军长。叶挺先后在广东陆军小学、武昌陆军第二预备学校和保定陆军军官学校毕业,后参加建国粤军,参与粤桂战争,任工兵营副营长。1921年,调任孙中山之建国陆海军大元帅府警卫团第二营营长。1924年,他加入中国共产党。1925年起,他历任国民革命军第四军参谋处处长、第十二师第三十四团团长、叶挺独立团团长,参加北伐战争;之后担任第二十五师副师长,第十一军第二十四师师长。1927年,叶挺参与指挥南昌起义和广州起义,但之后因在党内受到不公正待遇脱离中共,流亡莫斯科。抗日战争爆发后,他曾任新四军军长,皖南事变时被俘。1946年,叶挺获释后重新加入中共,随后因飞机失事遇难。
张鼎丞,又写为张鼎亟,原名张福仁,男,福建永定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一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鼎丞于1928年领导永定暴动,曾担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兼土地人民委员、福建省苏维埃政府主席,红军长征后,奉命留守苏区坚持游击战争。在抗战期间,担任新四军第二支队司令员。皖南事变后,任新四军第七师师长、中共中央党校二部主任。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任华中军区司令员、中共中央华东局常委兼组织部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共福建省委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文革期间受迫害,后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81年因病逝世。
张鼎丞,又写为张鼎亟,原名张福仁,男,福建永定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一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鼎丞于1928年领导永定暴动,曾担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兼土地人民委员、福建省苏维埃政府主席,红军长征后,奉命留守苏区坚持游击战争。在抗战期间,担任新四军第二支队司令员。皖南事变后,任新四军第七师师长、中共中央党校二部主任。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任华中军区司令员、中共中央华东局常委兼组织部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共福建省委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文革期间受迫害,后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81年因病逝世。
叶挺,原名叶为询,表字希夷,广东惠阳客家人,为国民革命名将,亦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创始人之一。八一南昌起义前敌总指挥,新四军军长。叶挺先后在广东陆军小学、武昌陆军第二预备学校和保定陆军军官学校毕业,后参加建国粤军,参与粤桂战争,任工兵营副营长。1921年,调任孙中山之建国陆海军大元帅府警卫团第二营营长。1924年,他加入中国共产党。1925年起,他历任国民革命军第四军参谋处处长、第十二师第三十四团团长、叶挺独立团团长,参加北伐战争;之后担任第二十五师副师长,第十一军第二十四师师长。1927年,叶挺参与指挥南昌起义和广州起义,但之后因在党内受到不公正待遇脱离中共,流亡莫斯科。抗日战争爆发后,他曾任新四军军长,皖南事变时被俘。1946年,叶挺获释后重新加入中共,随后因飞机失事遇难。
新四军第5师,全称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第五师,皖南事变后由鄂豫挺进纵队改编而成,李先念任司令员兼政委,刘少卿任参谋长,任质斌任政治部主任,辖第13、第14、第15旅及第1、第2纵队。
南委事件,是1942年5月至7月,国民政府特务机关大规模破坏中共在华南的地下组织南方工作委员会的事件。该事件是抗日战争期间国共摩擦的一部分,被视为“政治上的皖南事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