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党人法 编辑
《社会主义者镇压法》,正式名称为《镇压社会民主党危害社会治安法令》,是德国首相俾斯麦政府颁布的镇压社会主义者的法律。1878年10月19日在德意志帝国议会通过。该法共30条,规定社会主义社会民主主义共产主义的组织皆属于非法,其各种活动必须解散,禁止为该类组织印刷宣传品和提供集会场所,在公共安全受威胁的城市小戒严,从事受禁处罚款或判刑。该法令一直持续至1881年3月31日,期间得到多次延长。1890年,俾斯麦辞职后,该法令停止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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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奥尔格·冯·亨利希·福尔马尔,巴伐利亚政治家,德国社会民主党右翼领导人。出生于慕尼黑,9岁入奥格斯堡本笃天主教学校。15岁加入巴伐利亚骑兵团。普法战争中受伤,后侨居巴黎、苏黎世。1881年至1918年多次被选为国会议员。俾斯麦推行社会党人法时主张秘密组织暴动。1888年被选为社会民主党选举协会主席。1889年7月参加第二国际在巴黎举行的成立大会。1891年改为主张改良主义,受到恩格斯、倍倍尔批判。1922年6月30日去世。
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德国社会民主党前身,1875年5月22日至27日,德意志社会民主工党和全德工人联合会召开大会,通过《哥达纲领》,两党合并成为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1878年德国通过针对该党的《社会党人法》,该党发展受到限制。1890年,该党改名为德国社会民主党。
格奥尔格·冯·亨利希·福尔马尔,巴伐利亚政治家,德国社会民主党右翼领导人。出生于慕尼黑,9岁入奥格斯堡本笃天主教学校。15岁加入巴伐利亚骑兵团。普法战争中受伤,后侨居巴黎、苏黎世。1881年至1918年多次被选为国会议员。俾斯麦推行社会党人法时主张秘密组织暴动。1888年被选为社会民主党选举协会主席。1889年7月参加第二国际在巴黎举行的成立大会。1891年改为主张改良主义,受到恩格斯、倍倍尔批判。1922年6月30日去世。
格奥尔格·冯·亨利希·福尔马尔,巴伐利亚政治家,德国社会民主党右翼领导人。出生于慕尼黑,9岁入奥格斯堡本笃天主教学校。15岁加入巴伐利亚骑兵团。普法战争中受伤,后侨居巴黎、苏黎世。1881年至1918年多次被选为国会议员。俾斯麦推行社会党人法时主张秘密组织暴动。1888年被选为社会民主党选举协会主席。1889年7月参加第二国际在巴黎举行的成立大会。1891年改为主张改良主义,受到恩格斯、倍倍尔批判。1922年6月30日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