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是中华民国时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财政人民委员会的银行管理机构,资本由国库于预算中拨给。第一任行长为毛泽民。其业务包括分行、支行、兑换处等。办理抵押、贷款、存款、票据买卖贴现、汇兑、发行钞票、代理国家金库,另外还发行革命公债及经济建设公债。
汇票是一种票据,它是一种委付证券,基本的法律关系最少有三个人物,发票人、执票人与付款人。发票人签发汇票给执票人,并委托付款人向执票人付款。
汇票需要付款人承兑才能有效,经过付款人在票面上注明承诺到期付款的“承兑”的字样就成为承兑汇票,经过购货方承兑的汇票称为商业承兑汇票而经过银行承兑的汇票即为银行承兑汇票。
俞中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家,浙江省建德市人。2014年因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非法集资,行贿罪,被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250万元;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翌年1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票,又称期票,是由一人签发给另一人的一种书面承诺,保证自己在约定的日期或见到此票据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特定的人或其指定的人。因此,本票也称为“允诺付款的票据”。合法银行、合法公司,他们借着本票借予他人财产,由于本票拥有法律效力,所以可以保障双方权益,本票并非负面,而是被不法分子或组织利用这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本票拿去放高利贷,所以常会被人灌输负面看法。
短期自偿性贷款主要是工商业流动资金贷款,包含订单贷款,应收帐款贷款,发票贷款,合约贷款及票据贴现贷款等。这种贷款一般期限较短,有确定的偿还来源的贷款,并以实际的票据作为抵押,票据到期后会形成资金自动偿还,因此称为自偿性贷款。
中期票据,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因其期限长于商业票据,而短于一般企业债券而得名。中期票据出现于1970年代初,1980年代后在金融创新浪潮高涨和市场管制逐渐放松的双重因素作用下,获得巨大发展。
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未获付款,到期前未获承兑或其他法定原因发生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以及相关损失的票据权利,是法律上为补充付款请求权而设定的第二次请求权。
汇票是一种票据,它是一种委付证券,基本的法律关系最少有三个人物,发票人、执票人与付款人。发票人签发汇票给执票人,并委托付款人向执票人付款。
汇票需要付款人承兑才能有效,经过付款人在票面上注明承诺到期付款的“承兑”的字样就成为承兑汇票,经过购货方承兑的汇票称为商业承兑汇票而经过银行承兑的汇票即为银行承兑汇票。
短期自偿性贷款主要是工商业流动资金贷款,包含订单贷款,应收帐款贷款,发票贷款,合约贷款及票据贴现贷款等。这种贷款一般期限较短,有确定的偿还来源的贷款,并以实际的票据作为抵押,票据到期后会形成资金自动偿还,因此称为自偿性贷款。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是中华民国时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财政人民委员会的银行管理机构,资本由国库于预算中拨给。第一任行长为毛泽民。其业务包括分行、支行、兑换处等。办理抵押、贷款、存款、票据买卖贴现、汇兑、发行钞票、代理国家金库,另外还发行革命公债及经济建设公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