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孝行 编辑
福田孝行是1999年4月14日在日本山口县光市发生的光市母女杀害事件的犯人。当天下午,18岁少年福田孝行将23岁的本村弥生杀害并尸奸,再杀害其11个月大的女儿本村夕夏,拿取被害人家中财物后逃逸。案发后第四天,嫌犯福田孝行遭逮捕,后以杀人罪、强奸致死罪、盗窃罪的罪名被公诉。2008年4月22日,尽管福田孝行犯罪时未成年,但被广岛高等裁判所宣判死刑并被最高裁判所驳回上诉,但死刑至今仍未执行。该案审判期间,残酷的犯罪手法和辩护律师要求未成年不应被判死刑的要求在大众媒体上得到了大量报道,引发日本国内的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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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市母女杀害事件指在1999年4月14日日本山口县光市,18岁少年福田孝行闯入民宅强奸23岁女屋主遭顽抗,遂先杀后尸奸,再杀其11个月大女婴。受害者丈夫本村洋只能在旁听席听审不能上庭发言,由此抗议日本司法程序忽视受害者家属,此案促成日本首相小渊惠三在国会通过三条保障受害者家属的法案。嫌犯一审、二审被判无期徒刑,但因未成年,服刑良好的话可能十年就能出狱,在检察官取得新事证并持续上诉后,被告福田于2008年4月22日的重审中被广岛高等裁判所宣判死刑,后由最高裁判所维持原判并驳回再审而定谳,然而至今仍未执行。
光市母女杀害事件指在1999年4月14日日本山口县光市,18岁少年福田孝行闯入民宅强奸23岁女屋主遭顽抗,遂先杀后尸奸,再杀其11个月大女婴。受害者丈夫本村洋只能在旁听席听审不能上庭发言,由此抗议日本司法程序忽视受害者家属,此案促成日本首相小渊惠三在国会通过三条保障受害者家属的法案。嫌犯一审、二审被判无期徒刑,但因未成年,服刑良好的话可能十年就能出狱,在检察官取得新事证并持续上诉后,被告福田于2008年4月22日的重审中被广岛高等裁判所宣判死刑,后由最高裁判所维持原判并驳回再审而定谳,然而至今仍未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