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自由 编辑
积极自由是指拥有能满足一个人自身潜能的能力和资源,与消极自由,也即从外部约束中解放出来的自由相对。积极自由的概念往往也包括从内部约束中解放出来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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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极自由是指免于他人干涉的自由。消极自由主要关注的是个人自由,消极自由通常假定已经处于自由状态并维持现状,消极自由如托马斯·霍布斯所说:“一个自由的人能用他的力量与才华来做他能做的事而不受到阻碍”。霍布斯对自由和权力的区分,经常被认为是消极自由的早期构想。此外,霍布斯有时也被认为是古典主义派的早期支持者。 以赛亚·伯林在其演讲两种自由概念中也指出了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区别。
两种自由概念》是以赛亚·伯林在1958年10月31日在牛津大学进行的就职讲述教学法。该文随后被作为57页的单行本发表,也被收入伯林的《四论自由》一书。在该文中,伯林区分了两种自由的概念,即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他认为“消极自由”是“免于……”的自由,而“积极自由”是“去做……”的自由。“积极自由”在政治上是危险的,因为它诱使统治者“为了自身利益”而削弱人们的消极自由。
《两种自由概念》是以赛亚·伯林在1958年10月31日在牛津大学进行的就职讲述教学法。该文随后被作为57页的单行本发表,也被收入伯林的《四论自由》一书。在该文中,伯林区分了两种自由的概念,即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他认为“消极自由”是“免于……”的自由,而“积极自由”是“去做……”的自由。“积极自由”在政治上是危险的,因为它诱使统治者“为了自身利益”而削弱人们的消极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