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听 编辑
窃听,又称盗听、监听,在未经同意的前提下,第三方以隐密的方式,听取不对外公开的私人对话。现代可以利用窃听工具,如录音机窃听器等带有录音功能的工具,在被窃听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录取其发出的任何声音。一般来说,这种做法是违反道德、甚至违反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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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窃听,是由对话之外的第三方,对电话或互联网中的交谈及资料交换,进行监视、窃听的行为。电话窃听违反了秘密通讯自由,被认为是一种侵犯人权的做法。在法律规范下,获得合法监听权力的政府单位所进行的窃听行为,称为合法监察。
窃听器是指用来窃听私人说话的机器,通常由麦克风与发送器所构成,能够即时将声音传送给操作者;但也有仅有录音功能的窃听器,操作者必须到现场取回所纪录的谈话。窃听器多由特务、警察等人员用以获取重要情报,以协助破案。而政府也可能有有关窃听器的丑闻,像美国的水门事件,尼克逊的手下潜入水门综合大厦利用窃听器取得情报,事件曝光后尼克逊被迫下台。
狗仔队指一些跟踪、监视知名人士,然后偷拍、窃听及翻查垃圾等活动的记者。此外,亦可解作警察专门负责跟踪及拍摄疑犯的部门,如香港警务处刑事情报科、香港入境事务处专责调查组及美国联邦调查局等等。
狗仔队指一些跟踪、监视知名人士,然后偷拍、窃听及翻查垃圾等活动的记者。此外,亦可解作警察专门负责跟踪及拍摄疑犯的部门,如香港警务处刑事情报科、香港入境事务处专责调查组及美国联邦调查局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