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香港立法局选举于1995年9月17日举行,是英属香港最后一次香港立法局选举。同时,立法局议席也是首次完全以选举方式产生,由港督委任立法局议员的方式也宣告终结。由于英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香港政制问题出现争坳,此届立法局的任期至1997年6月30日,香港主权移交前夕为止,未能直接过渡至第一届香港立法会。
香港立法会委员会由第一届香港立法会开始设置,数目对应政府部门,以协助香港立法会有效行使立法权及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监察权。
平反六四议案是香港立法会上提出的议案,每年5月至6月都有议员动议“毋忘六四事件,平反八九民运”。早在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给中国前夕,司徒华在立法局动议六四事件议案,并获大多数议员通过。1998年因第一届香港立法会还没有选出,而临时立法会因最后一届立法局议员在1997年“下车”而没有民主派议员参与。1999年至2011年,13次动议此议案,分别由支联会的执委司徒华、何俊仁、李柱铭、张文光和李卓人提出。由香港市民直选选出的泛民主派地方选区议员多数支持议案,而非直选选出的功能组别议员则多数反对。虽然综合两会来说,支持的议员占多数,但由于议案须要“地方选区”和“功能团体”两组均过半数才能通过,平反六四议案每年都遭否决。立法会辩论议案期间,政府官员都不会出现,大部分建制派议员会离场。
1995年香港立法局选举于1995年9月17日举行,是英属香港最后一次香港立法局选举。同时,立法局议席也是首次完全以选举方式产生,由港督委任立法局议员的方式也宣告终结。由于英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香港政制问题出现争坳,此届立法局的任期至1997年6月30日,香港主权移交前夕为止,未能直接过渡至第一届香港立法会。
香港立法会委员会由第一届香港立法会开始设置,数目对应政府部门,以协助香港立法会有效行使立法权及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监察权。
香港立法会委员会由第一届香港立法会开始设置,数目对应政府部门,以协助香港立法会有效行使立法权及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监察权。
1995年香港立法局选举于1995年9月17日举行,是英属香港最后一次香港立法局选举。同时,立法局议席也是首次完全以选举方式产生,由港督委任立法局议员的方式也宣告终结。由于英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香港政制问题出现争坳,此届立法局的任期至1997年6月30日,香港主权移交前夕为止,未能直接过渡至第一届香港立法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