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 编辑
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在1964年10月22日公布的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此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在1956年曾公布一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之后,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局重新核定,确定了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获得人民委员会批准。人民委员会发布蒙文字430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关于重新公布“内蒙古自治区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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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山石窟寺,原名灵峰院千佛洞,是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城子乡城后村悬崖下的一座石窟寺。洞山石窟寺建于辽代乾统二年,金代、明代、清代多次重修。石窟寺由主窟、环窟、残窟组成。1964年,石窟寺被列入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大革命中,洞山石窟寺遭到严重毁坏,石碑、造像被砸毁,仅主窟的佛像残存。1986年,洞山石窟寺被剔除出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名单。1998年,当地佛教信众集资重修洞山石窟寺,根据上级指示将灵峰寺重修为藏传佛教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