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核能发电厂 编辑
第三核能发电厂是位于台湾屏东县恒春镇的一座核能发电厂,由台湾电力公司经营,因邻近马鞍山而别名马鞍山发电厂,为唯一座落于南台湾的核能发电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划定本厂周边2海里禁飞区R45,昼夜连续限航。其建厂于1978年,乃中华民国政府推动的十二大建设之一。反应炉型式为轻水反应堆压水反应堆,是台湾唯一使用此型式反应炉的发电厂。由于整个厂区毗邻南湾里,也成为垦丁国家公园内的显著地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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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三厂事故,又称核三厂事件,是指位于台湾屏东县恒春镇的第三核能发电厂,从1978年建设至今,历年来所发生的各项紧急事故。但经过调查后,皆未达核辐射外泄的危险层级。
恒春风力发电站位于台湾屏东县恒春镇第三核能发电厂内。为隶属于台湾电力公司的风力发电站,该发电站内共装设三部额定容量1.5MW的风力发电机,并由邻近的第三核能发电厂就近进行机组运转与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