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全国人大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第五届全国人大,任期自1978年2月至1983年6月,本届全国人大共有来自各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等31个单位的3497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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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是依据第五届全国人大在1982年5月通过的决议成立的,曾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主导经济体制改革。该部门已于1998年3月,依据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为了加强国务院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改为国务院高层次的议事机构,总理兼主任,有关部长任成员,不再列入国务院组成部门序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是依据第五届全国人大在1982年5月通过的决议成立的,曾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主导经济体制改革。该部门已于1998年3月,依据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为了加强国务院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改为国务院高层次的议事机构,总理兼主任,有关部长任成员,不再列入国务院组成部门序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是依据第五届全国人大在1982年5月通过的决议成立的,曾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主导经济体制改革。该部门已于1998年3月,依据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为了加强国务院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改为国务院高层次的议事机构,总理兼主任,有关部长任成员,不再列入国务院组成部门序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是依据第五届全国人大在1982年5月通过的决议成立的,曾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主导经济体制改革。该部门已于1998年3月,依据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为了加强国务院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改为国务院高层次的议事机构,总理兼主任,有关部长任成员,不再列入国务院组成部门序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是依据第五届全国人大在1982年5月通过的决议成立的,曾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主导经济体制改革。该部门已于1998年3月,依据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为了加强国务院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改为国务院高层次的议事机构,总理兼主任,有关部长任成员,不再列入国务院组成部门序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是依据第五届全国人大在1982年5月通过的决议成立的,曾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主导经济体制改革。该部门已于1998年3月,依据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为了加强国务院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改为国务院高层次的议事机构,总理兼主任,有关部长任成员,不再列入国务院组成部门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