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78年3月5日选出。共有197名组成人员,其中委员长1名,副委员长20名,秘书长1名,委员175名。任期由1978年3月至1983年6月,期间共召开?次会议。常委会组成情况如下: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78年3月5日选出。共有197名组成人员,其中委员长1名,副委员长20名,秘书长1名,委员175名。任期由1978年3月至1983年6月,期间共召开?次会议。常委会组成情况如下:
197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称七八宪法或1978宪法,是1978年3月5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78年3月5日选出。共有197名组成人员,其中委员长1名,副委员长20名,秘书长1名,委员175名。任期由1978年3月至1983年6月,期间共召开?次会议。常委会组成情况如下:
197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称七八宪法或1978宪法,是1978年3月5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78年3月5日选出。共有197名组成人员,其中委员长1名,副委员长20名,秘书长1名,委员175名。任期由1978年3月至1983年6月,期间共召开?次会议。常委会组成情况如下: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78年3月5日选出。共有197名组成人员,其中委员长1名,副委员长20名,秘书长1名,委员175名。任期由1978年3月至1983年6月,期间共召开?次会议。常委会组成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