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第五届全国人大,任期自1978年2月至1983年6月,本届全国人大共有来自各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等31个单位的3497名代表。
3
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是一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的法律。该法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8号公布,自1980年9月10日施行。根据自1982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国籍法》采取父母双系血统主义为主并辅之以出生地主义的混合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一部调整夫妻、家庭关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950年5月1日施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1年1月1日正式施行,旧婚姻法同时废止。2001年4月28日,该法曾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2011年8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最新的司法解释。2021年1月1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而正式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是一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的法律。该法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8号公布,自1980年9月10日施行。根据自1982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国籍法》采取父母双系血统主义为主并辅之以出生地主义的混合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是一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的法律。该法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8号公布,自1980年9月10日施行。根据自1982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国籍法》采取父母双系血统主义为主并辅之以出生地主义的混合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是一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的法律。该法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8号公布,自1980年9月10日施行。根据自1982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国籍法》采取父母双系血统主义为主并辅之以出生地主义的混合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是一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的法律。该法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8号公布,自1980年9月10日施行。根据自1982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国籍法》采取父母双系血统主义为主并辅之以出生地主义的混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