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先辉 ,陕西省镇巴县人,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开国少将,大军区正职待遇。1969年2月起长期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副司令员,中国战略导弹部队主要奠基人、第二炮兵首任基地和阵地建设总指挥。符先辉于1932年11月参加工农红军,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山地战雄师55师的首任师长,陈赓大将多次赞誉其“机智灵活、多谋善断、智勇双全”。1954年12月担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二十一军副军长,1955年被授予大校军衔。1960年8月任职北京军区工程兵主任,1961年晋升少将军衔。1964年5月起担任有御林军称谓的第六十五军军长,在苏联大兵压境的非常年代担任守备京畿重任。符先辉将军1955年被授予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88年被中央军委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是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北京公交320路是北京公交的一条线路,由北京西站到西二旗站,隶属北京公交集团第四客运分公司。这条线路的前身是老320路,即特18路。这条线路是采纳陈景润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的提案,于1983年9月1日开通的。开通时路线设置为白云路至中关村东。路线途经木樨地、紫竹院、中关村,以方便中关村中国科学院职工进城办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国务院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同期的一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由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的赵紫阳负责,1987年11月起李鹏出任代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条的规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颁布的用于公布法律、任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人员、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勋章奖章纪念章列表或荣誉称号、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发布特赦、动员令的法律。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宪后,国家主席令接替原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命令”;后在国家主席职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存废之争时期,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代替国家主席令。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四部《宪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国家机构一章中恢复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规定,重新设置国家主席、副主席职务。自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得以恢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条的规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颁布的用于公布法律、任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人员、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勋章奖章纪念章列表或荣誉称号、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发布特赦、动员令的法律。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宪后,国家主席令接替原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命令”;后在国家主席职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存废之争时期,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代替国家主席令。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四部《宪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国家机构一章中恢复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规定,重新设置国家主席、副主席职务。自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得以恢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条的规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颁布的用于公布法律、任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人员、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勋章奖章纪念章列表或荣誉称号、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发布特赦、动员令的法律。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宪后,国家主席令接替原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命令”;后在国家主席职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存废之争时期,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代替国家主席令。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四部《宪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国家机构一章中恢复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规定,重新设置国家主席、副主席职务。自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得以恢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条的规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颁布的用于公布法律、任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人员、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勋章奖章纪念章列表或荣誉称号、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发布特赦、动员令的法律。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宪后,国家主席令接替原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命令”;后在国家主席职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存废之争时期,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代替国家主席令。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四部《宪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国家机构一章中恢复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规定,重新设置国家主席、副主席职务。自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得以恢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条的规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颁布的用于公布法律、任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人员、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勋章奖章纪念章列表或荣誉称号、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发布特赦、动员令的法律。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宪后,国家主席令接替原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命令”;后在国家主席职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存废之争时期,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代替国家主席令。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四部《宪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国家机构一章中恢复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规定,重新设置国家主席、副主席职务。自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得以恢复。本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1983年6月6日至6月21日,选举李先念为国家主席。第六届全国人大期间的主席令,均由时任国家主席李先念颁布。本列表列出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条的规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颁布的用于公布法律、任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人员、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勋章奖章纪念章列表或荣誉称号、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发布特赦、动员令的法律。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宪后,国家主席令接替原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命令”;后在国家主席职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存废之争时期,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代替国家主席令。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四部《宪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国家机构一章中恢复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规定,重新设置国家主席、副主席职务。自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得以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