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电影制片人与发行人协会 编辑
美国电影协会是由美国六大电影公司所成立的商业交易协会。最早成立于1922年,原名“美国电影制片人与发行人协会”,2019年前英文名字为Motion Picture Association of America。其最初的目的主要是为其成员之间提供交流平台,后成为一个依靠电影制作守则规范电影制作,并形成了今日的美国电影分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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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制作守则是1930年至1960年适用于美国电影的行业道德规范,由于时任美国电影制片人与发行人协会主席为威尔·海斯,该守则又被称为“海斯法典”。在海斯的领导下,美国电影制片人与发行人协会,即后来的美国电影协会于1930年采纳了该守则并从1934年开始严格执行。该守则详细说明了在美国面向公众,什么样的电影可以接受,什么样的电影不可接受。1968年,电影制作守则被美国电影分级制度代替。
电影制作守则是1930年至1960年适用于美国电影的行业道德规范,由于时任美国电影制片人与发行人协会主席为威尔·海斯,该守则又被称为“海斯法典”。在海斯的领导下,美国电影制片人与发行人协会,即后来的美国电影协会于1930年采纳了该守则并从1934年开始严格执行。该守则详细说明了在美国面向公众,什么样的电影可以接受,什么样的电影不可接受。1968年,电影制作守则被美国电影分级制度代替。
电影制作守则是1930年至1960年适用于美国电影的行业道德规范,由于时任美国电影制片人与发行人协会主席为威尔·海斯,该守则又被称为“海斯法典”。在海斯的领导下,美国电影制片人与发行人协会,即后来的美国电影协会于1930年采纳了该守则并从1934年开始严格执行。该守则详细说明了在美国面向公众,什么样的电影可以接受,什么样的电影不可接受。1968年,电影制作守则被美国电影分级制度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