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婚制 编辑
群婚,又被称为群体婚姻、集团婚,是人类婚姻历史上的一种婚姻制度。在这一婚姻制度下,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不同的地区和种族之间,群婚制的具体形式并不一定是相同的,甚至存在着很大的区别,在历史上,其发展过程也并不是同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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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雅各布·巴霍芬瑞士法学家和人类学家。1841~1845年任巴塞尔大学罗马法史教授,1842~1866年任巴塞尔的刑庭法官。曾论证群婚制与母权制的存在,以及从群婚制到对偶婚的过渡形式。所著《母权论》,被认为是现代社会人类学的奠基作品,巴霍芬第一个试图把家庭作为一种社会组织,科学地写出它的历史,并提出母权先于父权的看法。
约翰·雅各布·巴霍芬瑞士法学家和人类学家。1841~1845年任巴塞尔大学罗马法史教授,1842~1866年任巴塞尔的刑庭法官。曾论证群婚制与母权制的存在,以及从群婚制到对偶婚的过渡形式。所著《母权论》,被认为是现代社会人类学的奠基作品,巴霍芬第一个试图把家庭作为一种社会组织,科学地写出它的历史,并提出母权先于父权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