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选部 编辑
考选部为中华民国考试院的机构之一,负责全国考选行政事宜。主要业务为“公务人员考试”及“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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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嵩贤,台湾公共行政学者、国立台北大学公共行政暨政策系退休兼任教授,南投县人,中华民国海军陆战队义务役退役,毕业于美国诺斯洛普大学,曾任国家文官培训所所长、考试院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主任秘书、考选部人事室主任、亚洲国际培训总会长、中华民国训练协会理事长。
中华民国公务人员考试由考试院考选部主办,为台湾国家考试种类之一,分为“高普初考”和“特考”二类。
《试场规则》为中华民国诸如公务人员高等考试、公务人员普通考试、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及其他同性质台湾国家考试的应试规则,由考选部依《典试法》第21条规定订定并颁布于1989年。以《典试法》及《典试法施行细则》为法源的该规则,不但适用于台湾许多项国家考试,也多普遍引用于其他考试,如:指考、基测等。
《试场规则》为中华民国诸如公务人员高等考试、公务人员普通考试、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及其他同性质台湾国家考试的应试规则,由考选部依《典试法》第21条规定订定并颁布于1989年。以《典试法》及《典试法施行细则》为法源的该规则,不但适用于台湾许多项国家考试,也多普遍引用于其他考试,如:指考、基测等。
瞿韶华,河北省定兴县人。中国国民党党员。天津市选出的候补立法委员。迁台后历任台湾省政府教育厅专门委员、台湾省政府教育厅人事室主任。1959年任行政院副秘书长。1973年任台湾省政府委员兼秘书长,曾代理台湾省政府主席。1978年任行政院秘书长。1984年任考试院考选部部长。1990年任国史馆馆长。1995年任总统府国策顾问。
王作荣,湖北省汉川人,经济学家与政治人物,中国国民党党员,曾任《中国时报》总主笔;历任政府公职,早年服务于中华民国行政院美援会,后任台湾大学经济学系教授、考选部部长、中华民国监察院院长。
张国龙,台北市人,耶鲁大学物理学博士,长年投身反核电工作,曾任国立台湾大学物理学系教授,台湾教授协会会长、台湾环境保护联盟会长、考选部政务次长、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及核四公投促进会召集人。
《试场规则》为中华民国诸如公务人员高等考试、公务人员普通考试、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及其他同性质台湾国家考试的应试规则,由考选部依《典试法》第21条规定订定并颁布于1989年。以《典试法》及《典试法施行细则》为法源的该规则,不但适用于台湾许多项国家考试,也多普遍引用于其他考试,如:指考、基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