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灾害 编辑
职业灾害系指劳动场所之建筑物、机械、设备、原料、材料、化学品、气体、蒸气、粉尘等或作业活动及其他职业上原因引起之工作者疾病、伤害、失能或死亡。,但有些法规也将劳工上下班通勤过程路途中的车祸事故也视为职业灾害。简单来说,劳工在执行工作时受伤、因工作导致职业病、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所造成的疾病、伤害、残废或是死亡,皆属于职业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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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掌溪事件为2000年7月22日发生于台湾嘉义县的职业灾害事件,4名工人于番路乡吴凤桥下游八掌溪河床上遭洪水围困。舆论普遍认为救援系统协调迟滞,导致工人在受困2小时后死亡。此事件透过媒体全程实况转播,在台湾社会掀起巨大舆论,并暴露出救援的疏失;当日时值周六,一些官员甚至直到工人被冲走后仍不知有此事件。首次执政的民主进步党政府面对舆论的痛批,数次向社会公开道歉,并且惩处相关官员。
职业安全卫生法》是台湾一部法律,旨在保护台湾劳工工作时的人身安全与身心健康,预防职业病与职业灾害,并规范雇主最低应提供的安全工作环境。这部法律最初于1974年4月16日,由时任中华民国总统的蒋中正公布施行,原名为《劳工安全卫生法》;期间曾两次修正部分条文,立法院则于1992年5月29日完成党团协商,6月18日通过二、三读,成为现行的《职业安全卫生法》。2013年为配合产业变迁,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及多名立法委员提案大修《劳工安全卫生法》,并改名为《职业安全卫生法》。最新修正时间为108年5月15日
《职业安全卫生法》是台湾一部法律,旨在保护台湾劳工工作时的人身安全与身心健康,预防职业病与职业灾害,并规范雇主最低应提供的安全工作环境。这部法律最初于1974年4月16日,由时任中华民国总统的蒋中正公布施行,原名为《劳工安全卫生法》;期间曾两次修正部分条文,立法院则于1992年5月29日完成党团协商,6月18日通过二、三读,成为现行的《职业安全卫生法》。2013年为配合产业变迁,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及多名立法委员提案大修《劳工安全卫生法》,并改名为《职业安全卫生法》。最新修正时间为108年5月15日
事故三角,又称海因里希三角或伯德三角,是一种职业灾害的预防理论。它显示了严重事故、轻微事故和未遂事故之间的关系。该想法指出:如果减少轻微事故的数量,那么严重事故的数量也会相应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