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规则汇编 编辑
联邦规则汇编是由美国联邦政府执行部门的联邦公报发布的一般性和永久法律法规的汇编,通过不同的主题把联邦规则分为50个主题。
8
图片 0 图片
评论 0 评论
匿名用户 · [[ show_time(comment.timestamp) ]]
[[ nltobr(comment.content) ]]
相关
美国的出口管制条例,俗称出口管制法、出口禁令,是一组出现在美国《联邦规则汇编》第15章第730至第774部分的条例,由美国商务部下属的工业和安全局负责管理。通常来讲,出口管制条例主要规定是否能从美国出口货物,以及是否能从一个外国再出口另一个非美国的国家。适用的范围不仅包括实体货物,还包括计算机软件、数据、技术等。《联邦规则汇编》第15章第774部分提供了受到控制的商品分类列表。许多常见计算机软硬件产品,都是受该条例管制的产品,他们都会在软件许可条款上进行声明,例如超微半导体网站上“产品、服务和技术严禁由美国出口或转口至古巴、伊朗、朝鲜、苏丹、叙利亚及其他受到美国贸易制裁的任何国家/地区和最终使用地区”的声明。
NIOSH空气过滤等级是指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发布的自吸过滤式呼吸器的分级标准。该分级标准依托于42 联邦规则汇编 84认证,这是NIOSH于1995年6月2日颁布的呼吸防护用品标准认证。该分级分为N、R、P三个系列,分别代表不同的颗粒物滤过性。每个系列有三个等级。
1950年国防生产法是一个为因应朝鲜战争而颁布于1950年9月8日的美国美国法律 。 这是冷战时广泛的民间防御和战争动员的一部分。 其实施条例,国防优先和分配系统写于15 联邦规则汇编 §§700 700.93。自1950年以来,该法已经日落条款超过50次。由于定期修订而仍然有效。
1950年国防生产法是一个为因应朝鲜战争而颁布于1950年9月8日的美国美国法律 。 这是冷战时广泛的民间防御和战争动员的一部分。 其实施条例,国防优先和分配系统写于15 联邦规则汇编 §§700 700.93。自1950年以来,该法已经日落条款超过50次。由于定期修订而仍然有效。
美国的出口管制条例,俗称出口管制法、出口禁令,是一组出现在美国《联邦规则汇编》第15章第730至第774部分的条例,由美国商务部下属的工业和安全局负责管理。通常来讲,出口管制条例主要规定是否能从美国出口货物,以及是否能从一个外国再出口另一个非美国的国家。适用的范围不仅包括实体货物,还包括计算机软件、数据、技术等。《联邦规则汇编》第15章第774部分提供了受到控制的商品分类列表。许多常见计算机软硬件产品,都是受该条例管制的产品,他们都会在软件许可条款上进行声明,例如超微半导体网站上“产品、服务和技术严禁由美国出口或转口至古巴、伊朗、朝鲜、苏丹、叙利亚及其他受到美国贸易制裁的任何国家/地区和最终使用地区”的声明。
NIOSH空气过滤等级是指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发布的自吸过滤式呼吸器的分级标准。该分级标准依托于42 联邦规则汇编 84认证,这是NIOSH于1995年6月2日颁布的呼吸防护用品标准认证。该分级分为N、R、P三个系列,分别代表不同的颗粒物滤过性。每个系列有三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