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 编辑
股份公司指由两个或以上个体持有公司股票份额的企业组织形式。在股份公司的形式下,股份是企业组织的所有权凭证。股份公司通过公开、非公开的方式发行股票,通过经营、投资、财务融资等方式创造利润回报股东;而股东则可以出售手中股票,将代表自己对公司所有权的利益转让给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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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多国公司,经常被称为跨国企业,是在世界多国有营运,且规模庞大的股份有限公司。它们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设有办事处、工厂或分公司,通常还有一个总部用来协调全球的管理工作。亦有超国家公司、国际公司、“世界公司”
等称呼。跨国公司通常利用承包商来制造特殊的商品,外包的经营手法也经常被使用。
证券商是提供投资者证券买卖交易服务的法人组织,其组织型态必须为依法设立登记之公司,经证券主管机关之特许及发给证照,而以经营证券业务为目的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商经营之业务主要包括承销、经纪与自营,若同时经营此三种业务,称之为综合证券商。承销为接受发行公司之委托,协助其证券发行之业务;经纪是接受客户委托,代客下单买卖证券以收取手续费之业务;自营则是证券商以自己名义进行证券买卖之业务。
代表董事是指日本和大韩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制度中,具有代表、公司治理双重职能的特定董事。
株式会社,是源自日本法律定义下的一种商业公司类型,大韩民国法律也采用此名称,相当于股份有限公司
SB创意株式会社,是以数字内容产业、出版社、企划制作等作为主要业务的股份有限公司。为软银旗下的SB Media Holdings Corp.的子公司。
有限公司,在美国企业型态为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的组织形态,有限公司对外所负的经济责任,以出资者所投入的资金为限。倘若有限公司被债权人清盘,债权人不可以从股东个人财产中索偿。在某些地方,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不同,有限公司相对适合中小型企业,也相对适合大型企业。但是也有某些地方,不论公司大小,股份有限公司都是最常见的有限公司类型。有限公司的概念较晚出现,一些地方的法律没有关于有限公司的界定。
台湾纸业,简称台纸,台湾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为化工与化学产品制造等。于1946年5月1日,最早是由中华民国政府征收五间原为日资的纸厂合并形成的国营企业。1954年后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转为民营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运作的专门法律。《公司法》就制订公司法的目的、公司法的适用范围、公司的性质与法律地位、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公司债券、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公司的并购与分立、公司的破产解散和清算、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与法律责任等,分别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有限责任合伙是一种获得有限责任保护的合伙企业形式。有限责任合伙包括类似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限责任特征,它也包含合伙企业的直接管理权特征。在许多国家和地区,有限责任合伙的税比公司税低。因为此优势,大多地区只允许少数行业建立此类型的合伙企业。
熊谷组是日本的建设公司之一,成立于1898年,本社设在东京新宿区,注册地则设在福井市。1938年,公司升格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现任社长为樱野泰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