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自由化,又称为电业自由化,意指电力市场的自由化。电力供应具有自然垄断的特性,强制进行竞争需要复杂且昂贵的管制。其主流模式为英国撒切尔夫人内阁在1980年代末期推动的“英国模式”,打破电力产业的垂直整合,将分属市场上下游的发电与输电系统配电系统强制分离、并开放民营化竞争。
成本劣可加性,也称作成本部分可加性或次可加性是1982年威廉·鲍莫尔、潘泽和威利格用来描述自然垄断的概念。
电力自由化,又称为电业自由化,意指电力市场的自由化。电力供应具有自然垄断的特性,强制进行竞争需要复杂且昂贵的管制。其主流模式为英国撒切尔夫人内阁在1980年代末期推动的“英国模式”,打破电力产业的垂直整合,将分属市场上下游的发电与输电系统配电系统强制分离、并开放民营化竞争。
成本劣可加性,也称作成本部分可加性或次可加性是1982年威廉·鲍莫尔、潘泽和威利格用来描述自然垄断的概念。
成本劣可加性,也称作成本部分可加性或次可加性是1982年威廉·鲍莫尔、潘泽和威利格用来描述自然垄断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