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俄-立陶宛和平条约 编辑
苏俄-立陶宛和平条约,又称莫斯科和约,是苏维埃俄国立陶宛在1920年7月12日签订的一份和约。苏俄签订此条约的目的是为了换取立陶宛在波苏战争中采取中立。和约规定苏俄承认立陶宛独立,换取立陶宛允许苏俄军队在立陶宛国内自由行动。此条约是立陶宛独立获得国际承认的重要里程碑。条约也划定了立陶宛和苏俄的东部国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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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立陶宛互不侵犯条约》是立陶宛和苏联在1926年9月28日签署的互不侵犯条约。该条约重新确认了1920年《苏俄-立陶宛和平条约》的所有基本条款。也是在1926年的这份互不侵犯条约中,苏联继续承认立陶宛拥有维尔纽斯和维尔纽斯地区的主权,尽管这些地区自1920年热利戈夫斯基兵变起,便一直处于波兰第二共和国统治之下。它还承认立陶宛在克莱佩达地区的利益。作为交换,立陶宛同意不加入任何针对苏联、反对苏联的联盟组织。这意味着,立陶宛将在国际上遭受孤立,苏联当时并非国际联盟成员国。1926年11月9日,两国在当时立陶宛的首都考那斯交换批准书,该条约自即日起生效,并于1927年3月4日登录于国际联盟的条约丛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