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嘉豪被控加重违令罪事件,是指民主派议员苏嘉豪在2017年被控加重违令罪的事件。2016年,苏嘉豪在要求澳门特区政府撤回澳门基金会被指利益输送资助暨南大学一亿元人民币建设校舍的游行后,涉嫌在行政长官官邸外非法集会以及没按警方指示离开,被当局控以“加重违令罪”。按照澳门《立法会立法届及议员章程》第27条规定,如议员被刑事起诉三年以下徒刑的罪行,需在开审前得立法会许可,暂停该议员职务,否则刑事程序需暂停至其任期结束为止。2017年12月4日,澳门立法会全体会议以不记名方式,以28票赞成、4票反对,通过中止苏嘉豪的议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