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授课中学 编辑
香港的英文授课中学,广泛意义包括所有以英语为主要教学语言的中学,狭义上专指“传统英中”,即在1997年后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前教育署特许,可以使用英文教授中一至中三年级课程的公营中学,及一些原本是公营中学,获准以英文授课后改为接受直接资助计划的中学。一般来说,“英文授课”的定义是除了普通话汉语中国文学中国历史中国文化史相关科目,采用以中文编写的课本和讲义,并以粤语普通话外,其它科目如数学地理历史、综合科学,甚至音乐家政等,均采用以英文编写的课本和讲义,课堂上教师亦以全英语向学生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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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调中学教学语言政策,是香港教育局在2010年的中一开始引入教学语言的微调安排,中学不会再被分为中文授课中学及英文授课中学。让学校以学生为本,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采取不同模式的教学语言安排,加强校内的英语环境,增加学生运用和接触英语的机会。中学语言微调政策由2010/11学年开始实施,每六年检讨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