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不列颠大法官,通称大法官,是英国政府内一个高级和重要的官位。大法官在一众国务重臣中排行第二,有关任命都由英国首相提出意见,再由英国君主委任。在1707年英国1707年联合法案以前,此职位曾分别为“英格兰大法官”及“苏格兰大法官”执掌。现任大法官兼司法大臣是蓝韬文。
大不列颠大法官,通称大法官,是英国政府内一个高级和重要的官位。大法官在一众国务重臣中排行第二,有关任命都由英国首相提出意见,再由英国君主委任。在1707年英国1707年联合法案以前,此职位曾分别为“英格兰大法官”及“苏格兰大法官”执掌。现任大法官兼司法大臣是蓝韬文。
大不列颠大法官,通称大法官,是英国政府内一个高级和重要的官位。大法官在一众国务重臣中排行第二,有关任命都由英国首相提出意见,再由英国君主委任。在1707年英国1707年联合法案以前,此职位曾分别为“英格兰大法官”及“苏格兰大法官”执掌。现任大法官兼司法大臣是蓝韬文。
大不列颠大法官,通称大法官,是英国政府内一个高级和重要的官位。大法官在一众国务重臣中排行第二,有关任命都由英国首相提出意见,再由英国君主委任。在1707年英国1707年联合法案以前,此职位曾分别为“英格兰大法官”及“苏格兰大法官”执掌。现任大法官兼司法大臣是蓝韬文。
大不列颠大法官,通称大法官,是英国政府内一个高级和重要的官位。大法官在一众国务重臣中排行第二,有关任命都由英国首相提出意见,再由英国君主委任。在1707年英国1707年联合法案以前,此职位曾分别为“英格兰大法官”及“苏格兰大法官”执掌。现任大法官兼司法大臣是蓝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