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务司 编辑
行政法务司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制定行政法务范畴政策和监督与该范畴有关的政府部门的实体,其司长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主要官员,由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名,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命。行政法务司司长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五位司级官员中最高级的一位,行政法务司司长也是澳门行政会当然成员,当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离开澳门休假时,往外国或中国内地访问时,行政法务司司长位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五位司长级官员中任澳门署理行政长官顺序排名的第一位。但当行政法务司司长也不在澳门时,将会自动跳过顺位到下一位由经济财政司接任澳门署理行政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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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政府部门,于2001年4月2日成立,由行政法务司监督,负责提供司法及法律领域的专业培训。由一名主任领导及由一名副主任辅助。
陈海帆 ,原籍广东东莞,生于广东广州,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前任行政法务司司长,亦是澳门行政会委员。现任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主任。
陈丽敏 ,金莲花勋章,,专业功绩勋章于1974年进入公职;为澳门特别行政区首任行政法务司司长,亦是澳门行政会委员。
法务局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法务司辖下部门。该局于2000年11月6日成立,前身是司法事务局,2016年1月1日与法律改革及国际法事务局合并,继承两局职能并继续使用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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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公共行政福利基金是隶属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基金之一,属行政及财政自治基金,隶属行政法务司,负责在公职补充福利范围内,资助社会、文化及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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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公库是隶属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基金之一,隶属行政法务司,负责对登记及公证部门和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的筹设及运作方面提供财政支援,以及对在法务局职责范围内进行的法律领域的特殊项目提供财政支援。
墓地门事件是发生在澳门回归临时澳门市政局的一宗官员滥权和利益输送案件,主角是第三任行政法务司陈丽敏。事件在2010年8月被媒体披露,澳门廉政公署展开调查,但廉署报告指滥权行为的法律追诉期已过。立法会吴国昌等议员提出的听证程序也被立法会否决,事件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立案调查。
国际法事务办公室,是澳门特别行政区一个已撤销的政府部门,负责国际法文书的磋商、签订及于澳门特别行政区适用等阶段提供必要的法律技术辅助;同时亦辅助有关国际及区际法律和司法协助的准备工作。办公室向行政法务司负责,由一名主任领导及两名副主任辅助。